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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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决劳动争议时,调解应遵循自觉自愿、合法、公正、高效的原则。双方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申请调解,也可以接受调解结果。调解过程中,各方权益都应得到保障,确保全程合法。调解人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此外,调解还应高效进行,迅速处理争议,防止矛盾升级,维护社会稳定。

举证责任是诉讼中一方需为其主张提供证据,若无足够证据将面临主张不成立的风险。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根据不同争议类型采用不同原则。主体平等性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实行“谁主张、谁举证”;隶属性关系的如企业对员工的辞退,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用人单位举证;涉及人身依赖关系如工资福利问题,亦遵循此原则,由用人单位证实其行为合法。

交通事故引发人身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时,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诉诸法院。调解不成或调解后一方未履行协议,受害方有权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为劳动争议调解员,我的职责是向企业和员工提供劳动保护方面的专业咨询,确保双方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益。对于提交到调解中心的争议案件,我将依据确凿事实,秉持公正态度进行调解,促进双方达成和解。 此外,我还将监督和解协定及调解协议的履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在履行这些职责时,我将始终保持专业、中立和高效的态度,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力量。

对管辖权异议,应向共同上级行政管理机构报告并请求指定。因一起行政违法案件可能涉及多个连续性、持续性或相互关联的违法行为,跨越多区域,涉及多个行政机关执法权,共同管辖权问题在行政处罚中难以避免。若执行中各相关部门无法就管辖权达成共识,则可能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