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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违约责任该如何认定

时间:2025.04.06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039人
律师解析:
1.二手房违约责任认定要点
二手房违约责任的认定,核心在于合同约定以及是否契合法定情形。
2.依据合同条款判断
首先,仔细查看买卖合同里针对违约情形与责任承担的具体条款。
要是一方明确表示或者通过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像卖方拒绝办理过户,这便构成预期违约。
3.不可抗力因素考量
其次,要是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得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4.迟延履行等情况处理
再者,若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若违约金数额没有约定,可依照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
5.综合判断违约责任
总之,要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定情形对二手房交易中的违约责任进行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情形。然而,在约定的过户时间,卖方小李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小许多次催告,小李仍未履行。小李称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办理,但未及时通知小许,也未提供相关证明。小许要求解除合同并让小李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合同条款,小李拒绝办理过户的行为属于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预期违约。
2、小李称因不可抗力免责,但未及时通知小许并提供证明,不符合免责条件。
3、小许多次催告后小李仍未履行,小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小李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若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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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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