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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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规定,地下埋藏的财产归权利人所有。拾得者需尽快通知权利人或交予警方。政府机构在接收埋藏物时,若知悉权利人,须协助认领;不知则需公开招领,满一年无人认领的财物转归国家所有。处理过程强调时效与责任。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开垦土地的使用权归开垦者,但所有权仍属国家。拥有使用权者可办理种植承包证,并与相关部门签订承包协议。若遇土地占用,赔偿根据实际收益计算,不同土地赔偿额可能不同。农村集体土地需签署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取得承包权,未按规定操作者,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并赔偿开垦成本或损失。

地下车库所有权归属视情况而定: 1)公共分摊面积的地下车库归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销售; 2)开发商独立投资兴建的地下车库产权归开发商,但仅小区业主可购买; 3)人防设施地下车库归人防办公室,使用权归开发商,可出租给业主。

地下车库产权归属问题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若车库计入公摊面积,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若车库未计入公摊,且由开发商独立购置,则产权归开发商所有;若车库作为人防设施,产权归国家所有。因此,在判断地下车库产权归属时,应综合考虑建筑面积分摊、开发商购置以及人防设施等因素。

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区域的权益归属有三种情况:一是土地使用权属开发商,业主无处置权;二是建设成本或面积计入社区整体成本或销售面积,属业主共有;三是原为政府所有,如用于人防工程,则权属转至人民防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