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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买房纠纷怎么办

时间:2025.03.2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90人
律师解析:
1.借名买房纠纷处理要点
借名买房纠纷的处理,要先审查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
若没有出现《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况,像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那么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2.实际出资人主张房屋所有权
当实际出资人想要主张房屋所有权时,得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
比如提供出资凭证,像银行转账记录显示购房款是由其支付;
说明购房手续的保管情况,是自己一直保管相关材料;
还有双方关于借名的约定,比如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
3.出名人擅自处分房屋的处理
要是出名人擅自处分房屋,实际出资人能够依据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4.争议解决方式
若产生争议且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院会全面审查证据,判定房屋归属以及各方责任。
实际出资人要重视保存好相关证据,像上述提到的出资凭证、约定材料等,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自己在纠纷中能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胡达成借名买房约定,由小许出资,以小胡名义购买一套房产。小许支付购房款并保管相关手续。之后,小胡未经小许同意将房屋出售给小丽。小许发现后,要求小胡归还房屋或赔偿损失,双方协商无果,遂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首先应审查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若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合同一般有效。本案若无相关无效情形,合同应为有效。
2、小许作为实际出资人主张房屋所有权,需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如出资凭证、购房手续保管情况及双方借名约定等。
3、小胡擅自处分房屋,小许可依据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4、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小许需保存好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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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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