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遭遇
工伤时,
停工留薪期的
误工费通常应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当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
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予以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依据
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来确定,最长不会超过12个月。
倘若伤情较为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也不得超过12个月。
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工伤职工既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也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
经济补偿。
总之,用人单位有责任承担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误工费,这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案情回顾:小郑在工作时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医疗机构诊断其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但用人单位小李公司只发放了3个
月工资后便停发,小郑要求公司支付剩余工资,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小郑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小李公司应按月支付工资,其以经营困难为由停发工资缺乏法律依据。
2、小郑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小李公司支付
拖欠工资及相应经济补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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