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因公受
轻伤后,赔付通常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医疗费用:用人单位需承担临时工受伤产生的各类医疗费用。
像挂号时产生的挂号费、进行各项身体检查的检查费、接受治疗的治疗费以及购买药品的药费等,这些都应予以支付,确保临时工能得到及时且必要的治疗。
2.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临时工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这个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若伤情比较严重或者存在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此保障临时工在养伤期间的基本生活。
3.
护理费:若临时工受伤后需要护理,用人单位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
护理期限会计算到
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
若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会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20年。
4.其他费用:比如
伤残津贴等,要依据具体伤情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确定具体的赔付金额。
案情回顾:小朱作为临时工在工作时因公受轻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在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后,拒绝支付剩余挂号费和药费;停工留薪期未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小朱伤后需护理,单位也不愿支付护理费;对于伤残津贴等其他费用,双方存在较大争议。
案情分析:1、医疗费用方面,用人单位应承担临时工受伤产生的所有合理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等,不能无故拒绝支付剩余费用。
2、停工留薪期工资需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期限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延长,用人单位应依规执行。
3、对于需要护理的临时工,用人单位要支付护理费,护理期限应按规定计算。
4、其他费用如伤残津贴等,应依据伤情和鉴定结果确定赔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