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肇事者
误工费赔偿期限的确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依据实际
误工时间:一般需根据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来确定
赔偿期限。
比如,若受害人只是轻微受伤,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和恢复后能正常工作,那么这段治疗和恢复期间就是实际误工时间。
2.特殊情况处理: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例如,伤者因事故导致重伤,长时间无法工作且最终致残,这种情况下就按照定残日前一天来计算误工时间。
3.
误工费计算方式: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如鉴定误工6个月,就按这6个月实际减少的收入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
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计算。
总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实际误工时间和相关收入情况确定赔偿期限。
案情回顾:小许驾车撞倒小李,小李受伤。小李主张误工费赔偿,双方就赔偿期限产生争议。小李伤较轻,治疗恢复一段时间后能工作,但小许认为恢复时间过长;若小李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小许对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异议;且对小李收入计算方式存分歧。
案情分析:1、依据实际误工时间原则,小李轻微受伤的情况,其治疗和恢复期间为实际误工时间,应据此确定赔偿期限,小许若质疑需提供合理依据。
2、若小李致残持续误工,按规定误工时间应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小许应尊重此规定。
3、对于误工费计算方式,应按小李有无固定收入,按相应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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