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的相关规定如下:
1.按原
工资待遇发放:
工伤期间,工资按照原工资待遇进行发放。
在
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足额支付。
2.停工留薪期时长: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
若员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比如工伤导致身体多处严重骨折、伴有严重并发症等,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
不过,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评定
伤残后的待遇: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会停发原待遇,转而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期满仍需治疗的情况: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例如,某员工
月工资为8000元,工伤期间单位就应每月支付8000元工资,直至停工留薪期结束。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时受伤,停工留薪。单位起初按原工资5000元/月发放,后认为小许伤情不重,擅自降低工资至3000元/月。小许认为单位应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双方产生争议。停工留薪期满后,小许仍需治疗,单位停止相关待遇。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工伤期间工资应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小许单位擅自降低工资的行为
违法,应补足差额。
2、停工留薪期内,小许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单位需按月足额支付。
3、小许评定伤残等级后,应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期满小许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单位停止待遇的做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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