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浙江
工伤八级
伤残赔偿相关内容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
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金额为11个月的本人
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浙江,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金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其中,工伤职工的年龄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不同年龄段对应的补助金标准有所不同;
工资水平也会产生影响,工资较高的职工,相应补助金可能也会更高。
3.
赔偿金额范围:不过,具体数额会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
案情回顾:小朱在浙江某工厂工作时受伤,经鉴定为工伤
八级伤残。小朱
月工资6000元,他认为应按标准获得足额赔偿,但工厂认为计算补助金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降低赔偿金额,尤其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存在争议,赔偿总额未达小朱预期。
案情分析: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规定应为11个月本人工资,小朱月工资6000元,此部分应得66000元,工厂应按标准支付。
2、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浙江虽需综合因素确定,但应依规考量,不能随意降低标准,工厂需按合理标准支付,最终赔偿应在合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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