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
赔偿责任并非全由
社保局承担,具体情况需明晰。
1.社保局承担部分:
社保局主要负责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部分费用。
比如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
工伤导
致伤残的职工给予的
经济补偿;
伤残津贴则是为保障
伤残职工基本生活按月发放的补贴;
丧葬
补助金用于补助工伤职工死亡后的丧葬事宜;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给予因
工伤死亡职工亲属的生活保障。
2.用人单位承担部分:
像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护理费,根据护理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中的部分金额等,通常也由用人单位承担。
3.特殊情况: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应承担的工伤
赔偿责任就需自行承担。
总之,工伤赔偿
责任主体包括社保局和用人单位,不能一概而论认为全由社保局承担。
案情回顾:小朱在小李的公司工作时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小朱申请赔偿时,认为所有赔偿都应由社保局承担。争议点在于工伤赔偿责任是否全由社保局承担,涉及社保局和用人单位各自承担范围的问题。
案情分析:1、社保局承担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部分费用,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这些费用按规定由社保局支付。
2、用人单位需承担如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中的部分金额等。若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工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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