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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租房税谁来承担

时间:2024.11.1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146人
律师解析:
关于商业租赁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各种税费负担,一般情况下都是依靠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所达成的共识来进行划分。
如果并没有对这部分内容进行详细的约定,那么我们就应该遵循以下这些基本原则:
首先,在房产税这一项上,它主要是由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出租方来负责支付的。
其次,对于增值税而言,如果出租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话,他们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进行交纳;
而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每月的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或者每季度不超过45万元),那么就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此外,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则会随着增值税的计提而一起征收。
再者,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项费用则是由那些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是个体来承担。
最后,印花税也是在商业租房过程中的常见税收之一,只不过在此类情况下,一般的租赁合同双方都需要进行缴纳税费。
然而,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议,从而决定究竟是由谁来全权负责或者是合理分配以上各项税费的负担。
因此,为了避免以后可能会出现的纷争,我们强烈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初始时就要将此类事项明确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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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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