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出租屋物业费用承担应根据租赁合同条款和双方协商确定。若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物业费达成共识且物管公司接受,则由承租人缴纳。合同未规定或仅笼统表示房东承担,则物业费用由房东支付。承租人未履行交费义务,房东需承担连带责任并代为缴纳。

出租屋物业费用承担应根据租赁合同条款和双方协商确定。若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物业费达成共识且物管公司接受,则由承租人缴纳。合同未规定或仅笼统表示房东承担,则物业费用由房东支付。承租人未履行交费义务,房东需承担连带责任并代为缴纳。

土地使用税租赁税由符合规定的纳税人来承担并缴纳。土地使用税和租赁税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缴纳的,并且不同城市地区和各省市的计算方式是有所不同的,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严格执行。

出租人出租物业污染环境责任一般是由承租人来承担。因为房屋已经被租赁出去,实际使用居住房屋的是承租方,因此一旦出现环境污染的问题等情况的该责任应当由承租方进行承担的。

出租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由承租方来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被出租和转让的,那么一旦被出租出去的土地,其中涉及到的营业税就是需要承租方作为实际纳税人进行承担和缴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