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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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卖房违约现象,我们应采取以下策略:要求对方按合同条款履行,保障我方权益;对方违约可依法追究其责任;协商无果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对于损失,违约方应给予合理经济补偿,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不超过预期损失。这些是处理卖房违约事件的关键点和策略。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根据法律,定金退还取决于情况:若买方个人原因导致未能签合同,定金处理按法律规定;如合同不成因不可归咎于双方的事由,卖方应全额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根据法律,定金退还取决于情况:若买方个人原因导致未能签合同,定金处理按法律规定;如合同不成因不可归咎于双方的事由,卖方应全额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面对购房交易中的合同违约,处理策略如下:一,要求违约方按原合同继续履行;二,可向法院申请解约,让违约方以定金形式承担违约责任或按合同条款处理;三,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由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