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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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操作中,尽管财产保全是一种紧急的预防措施,但它并不等同于优先受偿权。根据现行法规,当一方当事人可能采取不当行为或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时,无论是当事人自行申请还是法院主动采取,都可以进行财产保全。但这并不赋予被保全的财产自动享有优先受偿的地位。

刑事和民事赔偿没有谁优先谁,两者是可以同时发生的。当犯罪分子同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和罚金的时候,以民事赔偿优先。刑事赔偿属于国家赔偿,赔偿的主体是国家,而民事赔偿的主体是民事主体。关于遇到刑事和民事赔偿哪个优先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交强险和三者险交通伤赔付一般是先赔偿交强险再赔偿三者险;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