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领取工伤
抚恤金时,一般的办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向其所属单位
递交详细的申请文件,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
工伤认定书以及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等。
随后,所在单位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完毕的资料汇总上报给
社保经办机构。
社保经办机构将会对这些资料进行进一步的审查核实,确认无误之后,便会开始计算抚恤金的具体金额。
经过严谨的审批过程,抚恤金将按照规定周期,直接打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