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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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职工离职时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包括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住院期间的生活补助和交通食宿费,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生活护理费按月领取,标准根据生活自理程度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具体补贴额度参照地方政策。

工伤不离职,可获赔偿:医疗、伙食、交通住宿、辅助设备、工资、护理、残疾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具体计算:医疗=诊疗+药品+住院费;伙食=出差标准×70%×护理人数×住院日;交通住宿=交通+住宿+伙食;辅助=设备费×数量;护理=地区月工资×50%/40%/30%;残疾=月工资×9%。

劳动者因工伤致十级伤残,无法继续原岗位工作且无转岗能力,劳动合同终止或主动辞职时,依法可获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单位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提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单位则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员工在工伤鉴定结果未出前离职,无法获得伤残等级相应的赔偿,但可以享受治疗费用、生活补贴、陪护费用等工伤权益。伤残补助金需等待伤残等级评定结果公布后才能计算,而员工离职后,仍有权申报工伤待遇并要求一次性发放的就业补助金。

工伤十级伤残辞职后,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者由社保机构支付,后者由雇主承担。需咨询律师或相关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文件以完成申报和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