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此规定范围内,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区域内由于工作缘故而遭遇到
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损伤;
或在正常工作时间结束后或是尚未开始正式工作时在工作区域内从事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善后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事故受伤;
再者是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其职务职责与
暴力行为或者其他突如其来的合规风险遭遇意外损害。
此外,员工患有
职业病也属于此范畴。
最后,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岗位上突然出现疾病并导致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过紧急救治但仍然无法挽回生命的状况亦在此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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