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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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抚恤金分配应遵循法定继承规则,其配偶和子女有分配权。抚恤金在工伤或变革军人生前归其所有,离世后,尚存数额可被其继承人所继承。根据法律,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且继承份额均等。配偶间相互享有继承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导致劳动者死亡的,其亲属可以获得抚恤金。其中,主要供养亲属可获得40%的工资比例,其他亲属如兄弟姐妹可获得30%的工资比例,孤老幼童可额外获得10%的工资比例,但总额不得超过劳动者生前的工资。抚恤金的分配会综合考虑工资水平和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丈夫去世后,遗孀每月可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至退休。但退休后,若其能以自身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则不再符合条件。因此,建议此类遗孀在退休后停止领取抚恤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丈夫去世后,遗孀每月可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至退休。但退休后,若其能以自身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则不再符合条件。因此,建议此类遗孀在退休后停止领取抚恤金。

关于丧葬费与抚恤金的领取主体,是子女抑或是配偶? 按照法律规定,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分配给去世者的配偶、子女及父母。丧葬费是在职员工因公殉职或伤势严重离职后死亡的一次性支出,用于保证遗体处理和安葬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