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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缺陷包修几年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38人
律师解析:
对于购房者而言,在新购房屋进行收房验收过程中,可能部分房屋的潜在质量缺陷尚未充分暴露;
然而,当住户入住后的一定时间段内,这些问题才会逐渐浮现出来。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所给予的特定保修时期。
(一)关于房屋常见构造部位的保护期限设定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造的地基基础工程以及主体结构工程,其保护期限为设计文档规定的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
2.屋顶防水工程、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卫生间、室内空间及外墙的防渗漏问题,其保护期限为五年;
3.热力与冷气系统,其保护期限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线路、供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以及装修工程,其保护期限为两年;
5.装修工程的保护期限也为两年;
此外,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则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商定。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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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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