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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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款来看,个人对于自身财产拥有自主处置权,这其中就包括了将二手房屋以较低价格出售的权利。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降低二手房屋售价进行销售并未违反任何现行的法律法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所设定的售价往往不允许低于税务机关规定的最低过户指导价,否则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我国法律未规定合同单价过高导致效力废止,需双方深入磋商并达成一致。合同价是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非实际价值,是约束性交易价格的象征。根据此原则,合同价可细化为工程总费用、总价承包、安装承包、采购及技术咨询等价款,计价模式有固定、调整和成本加酬金三种。

在二手房交易中,合同应明确标注买卖实际价值,购房人需按约定支付房价。故意压低房价交易金额可能被视为偷逃税费,卖方若恶意逃避税费义务,可能面临法律处罚。漏税达到一定数额,个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甚至面临监禁。

卖房协议若约定单价低于市场价的50%,且双方自愿达成、不违法,则该行为合法有效。但二手房交易前,须完成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备案、初始及总登记。满足这些条件后,方可再次挂牌出售。

在二手房交易中,欺诈行为包括:中介提供虚假税务信息、不按规定交付正式合同、私自收取佣金及房屋面积与宣传不符或隐瞒真实情况。这些行为皆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