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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二手房定金协议卖方不卖怎么办

时间:2026.01.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054人
律师解析:
签二手房定金协议后卖方不卖,这属于违约。
买方能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因为收定金方违约应如此。
也可让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约定处理。
若还想买,符合规定可诉请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建议先协商,不成则收集证据,用法律手段维权。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静签订二手房定金协议后,小静突然反悔不卖房了。小胡认为小静此举构成违约,要求小静双倍返还定金,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小静则坚称自己有不履行协议的理由。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若小静违约,小胡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2、若协议中有违约责任的明确约定,小胡可按约定要求小静承担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
3、若小胡仍想购买该房屋,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时,可向法院请求小静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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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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