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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面对房价涨势所引发的违约行为,房地产开发商应承担继续履行合约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对受损害方予以损失赔偿等法律责任。在计算损害赔偿金额时,需以违约行为实际导致的经济损失作为基础,其中既包含了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后可预期获得的收益,又不允许超出违约方在签署合同时已预见或理应预见违约行为有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10-12 09:1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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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房地产开发商因房价的普遍上扬而决定违约,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他们需负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并赔偿相关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损失赔偿额度方面,应以实际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可预期获得的经济收益;
然而,赔偿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
2024-10-12 07:5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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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市场因房价大幅攀升而出现违约行为时,开发商应对寻求其承担继续履行当前履约义务、执行补救性操作亦或支付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投诉作出回应和妥善处理。损失赔偿金额应合理地预估为违约事件中所带来的实际成本代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完毕后可预期获取的经济收益;
然而,赔偿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潜在损失范围。
2024-10-12 06:42: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