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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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预售合同网签流程的详细解读住宅预购合同上网签订程序主要包含如下三大关键环节:首先,在消费者明确房屋购买意愿并征得买卖方共识后,交易双方需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然后将各项正式的合同条款逐一录入至合同备案专用软件内部,提出网签申请;其次,待购房合同数据上传成功后,买卖双方需在正式的购房合同上进行签名及加盖公章确认;最后,由开发商在完成网络签约的三个工作日内,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若在网签备案完成后需要对合同信息进行修改,则只能申请撤销原有的网签协议,再重新进行签约操作。

商品房预售合同下买受人逾期的法律责任如何裁定若房屋预售方违反预定交付日期,那么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当预售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而的确无法按照先前的购房合同所承诺的条款完成房屋的交付时,购房者有权决定是否更改或解除原有的合同,同时预售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的违约责任。反之,如果当前的购房者坚持要求预售方根据原先签订的合同条款来履行义务,则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与现房的法律差异解析商品房预售与现售之间存在诸多差异点:首先,在承担风险方面有所不同。在预售合同签署之后,可能由于某些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商品房未能如期建设完工或者交付给业主,亦或是商品房在建造成功之后仍然存在各类质量缺陷,从而使得购房者无法真正实现对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因此相较于商品房现售方式,预售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存在着更高的潜在风险。其次,在交房时间上也有所差异。

房屋买卖合同预售书的重要性及法律效力探讨商品房预售协议得以产生效力的基本前提,在于各方就此达成的书面协议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首先,签署协议的各方必须具备清晰的书写和表达能力,以便能够准确地记录和表述各自的意愿和意图;其次,各方在签署协议时所表达的意愿必须是真实且自愿的,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当行为;再者,商品房预售协议的具体条款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其格式也必须符合法定的标准;最后,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各方都不能有任何恶意串通的行为,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的利益,同时也不能通过合法的形式来掩饰其非法的目的。

商品房预售协议未经签署,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若房屋买卖合同并无签订相关字迹,便意味着其不具有相应效力。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若各方当事人选择以合同书形式签署协议,则自所有当事人都已亲笔签名、加盖公章或者按上指纹之际起,合同即正式生效。然而在此之前,即使一方已率先完成主要责任且另一方亦已表示接纳,除非有其他明确规定,否则此份合同仍不视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