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在
房屋租赁合同之中并未对相关事项做出任何明确说明,则通常情况下应由出租方负责承担租金
物业费的支付责任。然而,倘若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商定了
承租方需自行承担该费用,在这种情况之下,承租方便需严格遵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地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相应物业管理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合同法》第六十条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且该合同经过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幺出租人就将其与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了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向物业公司履行这部分权利义务。如果承租人没有付物业费,就应向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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