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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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后备案合同已出但尚未办理贷款手续,是否可退房取决于双方协商。如退房,需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申请贷款,退房将涉及贷款合同违约。总之,退房可能面临双重违约赔偿风险。"

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网络平台签署后,一般不可撤销或修改,但若出现特定八种情形之一,如开发商员工失误导致买家资料错误、家庭成员信息变动、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贷款未获批等,可提供相应证明申请解除或修改合同。其他特殊情况也需注明具体事由并附证。

购房者在房管局备案但未取得房产证前可退还房屋。需双方解除购房合同或向法院申请撤销,经法院认定无效后方可退房。双方需充分沟通协商,携带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材料共同前往房管部门办理退房手续。

已完成合同备案的房屋通常不可退房,特殊情况下需繁琐手续。换房需与开发商达成共识并撤销原合同备案。若采用按揭购房,需先结束贷款事务。双方应依法处理,保障权益。

一房多卖是非法行为,违反法规与道德。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且导致对方较大损失,当事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或罚款的刑事惩罚。需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交易公平与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