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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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方案,乃是指购房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妥善解决潜在的争议。 2. 调解解决:这是一种在购房纠纷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的情况下,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主持。

无宅基地使用证书者应前往县级土地管理局申请补办,需携带身份证及宅基地相关资料。首先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并获书面批准,随后填写宅基地置换申请表,经村委会签字盖章。自建住房需持有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两者缺一不可。

针对农村小产权房产纠纷,首先鼓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求助村级或社区组织调解。若调解无果,法律途径成为最后选项,即通过当地法院诉讼,纠纷多源于交易中的一方未履行合同责任。这种处理方式强调了民间调解和法律手段的逐步升级。

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妥善处置办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多种途径。当涉及到农村宅基地权益纷争时,当事人双方可首先寻求通过协商加以化解;如若各方均拒绝协商或调解,亦或是经过努力仍然无法达成协议,那么便可请求仲裁机构介入裁决;在当事人对相关处理决定表示异议之时,他们有权自收到该决定之日起的30天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农村房屋产权纠纷问题,相关当事人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以协商方式加以妥善解决,或者在情况允许下,寻求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处理。若有关当事人不愿意采取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或是在协商和调解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向当地仲裁机构提交申请,由其进行仲裁裁决。对于仲裁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及仲裁结果,任何一方如有异议均有权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