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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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他们可在保持解约权的同时,依据合同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诉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企履约。如房企拒不履行,业主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这一过程保障了业主权益,确保合同得到遵守。

可以。退房的条件有: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当开发商违约未履行合同,若合同中涉及的是"定金"而非全额押金,依照法律,只有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是为保障合同履行而设立的担保形式,一方预先支付给另一方一定金额。定金金额通常由双方协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物价值的20%。

超过两年仍然可以起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若开发商违约,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需与开发商友好协商达成共识,或在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下退房。如交房逾期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业主可依据法规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