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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能买卖过户吗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03人
律师解析:
在农村房屋进行买卖过户程序时,首先需要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测量与绘图,如此可进一步对房屋价值做精确评估。
随后,您需要前往税务部门缴费。
接下来,您会填写相关表格并交验有关证明文件,以备受理机关进行登记。
在这之后,相关管理机构将对您提交的权利归属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完成审核后将向您发送缴费通知,您便可以领取新的注册证书。
整个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证件包括:
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人权证、买卖契约以及税票等,此外部分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买卖双方本人均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亲自办理此项业务。
若需授权第三方办理,则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书。
务必注意的是,农房过户还存在特殊规定条件,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为:
双方户籍必须同时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同一村庄(乡镇),而且交易房屋不能处于拆迁规划区内。
在交易合同生效后,建议您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
然后,双方就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前往相应的房地产管理局农业服务办公室进行办理即可。
对于农村房屋而言,若已有“房屋登记证”,则可前往房管局申办本项事宜;而如果该房屋属于小产权类型(即尚未获得房屋登记证)的交易,其本质上属于一般的货物商品交易。
在确定交易对象具备完整且合法的房产所有权,且对方并非物品共有者,交易的价格符合市场公允合理水平(不适用于设置过高或过分低于市场价的情形),且上述交易条件受到公证处公证的法律保障,那么交易就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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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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