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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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交易中的退房问题,是否在卖家已经完成面签的情况下仍可行原则上bar房之后可以撤销原先的租赁合同,但在这个过程中您可能需要负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关于撤销房屋租赁事宜,以下几种途径可供参考:首先,根据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妥善处理,这是首要步骤。其次,如若合同中并未对此类突发情况作出规定的话,您有权与其出租方进行协商交涉。

购房意向书中定金退还规则各异:1)开发商无预售证时,意向书无效,定金退还;2)买方违约不赴约,定金不退;3)卖方无法签约售予他人违约,双倍返还定金;4)协商未果未签正式合同,卖方退还全部定金;5)签约条件擅自更改导致失败,违约方定金不返/双倍赔偿。双方在正式合同履行中违约,按相应原则处理。

购房合同签署后能否撤销取决于具体情况:未获预售许可的协议无效,定金可退;买方违约不签,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另行出售,需双倍赔偿;正式签约时,定金可抵扣或退还,违约方按“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处理;协商不成导致签约失败,卖方全额退款;买方擅自改动签约条件导致交易终止,定金不退;卖方改动则需双倍返还。

支付房屋首付款后,业主有权选择放弃购房。但如因个人原因退房,需承担违约责任。首付款为预付款,可取消合同并退款。但如因业主个人原因放弃购房,需支付违约金以补偿卖方损失。

预售合同签署后,因卖方违约或欺诈可解除合同;购房者原因放弃购买,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旦成立,除非法定失效,即具法律效力,双方需履约。遵守合同,维护权益。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