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提出
工伤鉴定申请、提交相应材料;
2、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3、在60日内作出
工伤认定决定;
4、
当事人凭该决定去申领
赔偿。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认定办法》第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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