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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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抵押登记制度,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

预告登记保障购房权益,未经购房者许可,开发商不得擅自出售已登记的房屋。一旦进行预告登记,除非权益人明确同意,否则任何未经授权的房屋处置将不产生物权效力。因此,开发商试图在预告登记后私下买卖房屋的行为被视为无效。

预告登记之债消灭需注意:在签订涉及房屋等不动产权益出售协议时,可约定向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确保未来物权实现。同样,签订物权转让协议时也可申请预告登记保护未来权益。预告登记后,未经权利人同意,房地产处理无效。债务清偿或登记申请逾期3个月,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之债消灭需注意:在签订涉及房屋等不动产权益出售协议时,可约定向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确保未来物权实现。同样,签订物权转让协议时也可申请预告登记保护未来权益。预告登记后,未经权利人同意,房地产处理无效。债务清偿或登记申请逾期3个月,预告登记失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不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进行预告登记后,没有经购房者同意可不可以将房屋抵押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