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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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房产所有权证书的内在联系若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预售房源之时未获得相应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则该交易将无法进入后期的房产证申请阶段,因为预售证的取得需具备以下关键要素: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基本文件,而适时办理房产证亦需要以上证书作为支撑。

对于开发商在未获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预售房产的行为,处罚将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进行分类。具体来说,如果开发商预售的房屋数量少于六套,总销售额不超过50万元,将被没收非法利润,并对非法预收款处以0.5%的罚款;如果开发商预售的房屋数量在2至5套之间,或总销售额在50至300万元之间,将被处以非法利润的罚款,并加收0.8%的预付款罚金;如果开发商预售的房屋数量超过六套,或总销售额超过300万元,将被没收非法盈利,并对非法预付款处以1%的罚款。

在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预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但是,如果开发商在司法程序启动前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则该预售合同将被视为合法有效的交易行为。

通常预售证有效期限为一年,过期之后需要重新申请,得到审批之后才可以销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购房一般无需公证,但自愿可进行以确保证据真实合法。房屋买卖协议基于双方同意即生效。购房合同更名流程:1)预售前,与开发商协商,提供未验收报告和开发商理由,支付手续费;2)预售后,直系亲属可直接更名,需公证证明;非亲属则按预售转让程序,撤销备案后重签。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买卖合同及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