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购房者自身原因不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如签合同后因资金问题不想购买,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这是为了保障合同的稳定性和交易秩序,约束购房者遵守约定。
(2)若开发商存在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像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等违规行为,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对开发商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同时也是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
(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例如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导致合同无法订立,购房者可要求退还定金。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无过错,退还定金体现了公平原则。
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身购房能力和开发商情况。遇到合同履行问题,因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因购房者自身原因不履行合同,定金不能退还,购房者应提前规划好资金和购房意愿,避免冲动购房。
(二)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收集开发商违规证据,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三)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合同无法订立,购房者可凭借政策调整等相关文件,与开发商协商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购房者自身原因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比如签合同后因资金问题不想买,定金就不能退。
2.开发商原因致合同无法履行,需双倍返还定金。像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等违规行为,就应双倍返还。
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政策调整等致合同无法订立,购房者可要求退还定金。
结论:
商品房预售合同定金能否退还取决于具体情况。购房者自身原因不履行合同,定金不退还;开发商原因致合同无法履行,双倍返还定金;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合同无法订立,购房者可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当购房者自身原因不履行合同,如签合同后因资金问题不想购买,这属于违约行为,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若开发商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等违规行为,使得合同无法履行,就构成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而因政策调整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订立,购房者要求退还定金合理合法。在商品房交易中,定金退还问题复杂,涉及诸多法律细节。若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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