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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支付其企业的职工工伤或患病而急需的医疗费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16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842人
律师解析:
职工因工负伤或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间,企业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职工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初步审理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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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稚心律师

广东深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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