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权律师事务所
韦柳雪律师从2001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法律功底扎实、并且具有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为人正直、踏实,办事严谨细致,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曾成功代理过多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离婚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擅长办理家庭婚姻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索赔、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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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因工受伤应向包工头还是建筑公司追究责任若该包工头具备相关承包资历,那么在发生事故后,应付责任归属问题时应由其全权负责。反之,如若包工头未能持有对应的承包资质,且此情况已被公司知晓或是本应该了解到的,此时,公司将需同包工头共同承担起连带的赔偿义务。包工头作为实际的施工方,其与所雇佣的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然而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并不具有劳动合同之约束力。

如果工人是在包工头雇佣期间受伤的,那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尤其是在工作时间内,因为执行职务而导致的意外,通常会被法律判定为工伤。不过,工伤的认定还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雇佣关系、项目承包的方式等等,要进行全面的评估才行。

工人在给承包商打工时受伤,如果承包商是合法的用人主体,那么通常可以被纳入工伤保险范畴,享受相应的权益和福利。但如果承包商没有合法身份,那么工伤保险的责任就会转移到他的委托人或所有者身上。

发生劳务伤害事故,包工头与建筑开发商常需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工头作为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受伤负有赔偿责任。若建筑公司分包工程给无资质的承包商,也需对事故负连带赔偿责任。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专业意见。

工人意外受伤,包工头仅作为中介时,赔偿责任主要由房屋业主承担;包工头与工人形成实际雇佣关系时,赔偿责任由包工头承担;包工头挂靠公司时,虽与工人无实质雇佣关系,但仍须赔偿,挂靠公司也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情况亦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