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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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二手车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版本形式的合同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双方自愿签署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任何形式。而在书面形式中,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以及其他能够以实体形式呈现其所承载内容的形式均被认可。此外,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以实体形式呈现其所承载内容,并且可以随时进行查阅和调用的数据电文,也将被视为书面形式。

二手房交易中介合同中的潜在风险点有哪些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可能会采用以下手段来实施陷阱:在合同条款上动脑筋以获取不当利益;故意掩盖房屋真实状况以诱骗买方购买;恶意制造房价差距,从中攫取暴利;在合同尚未全部履行完成前,强制要求款项优先支付给其代理人;甚至可能冒充房东,以欺诈方式获取不当收益;以及在收取中介费用之外,额外收取各种名目的杂项费用等。

二手房交易中的常见风险都有哪些在二手房交易流程当中,潜在的风险与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卖方资格风险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此过程中,务必对卖家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全面且细致的核实,以确定卖家是否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该房屋所涉及到的其他所有权利人的情况。在未经全部权利人同意的前提下,任何形式的房屋转让都是无法实现的。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款来看,个人对于自身财产拥有自主处置权,这其中就包括了将二手房屋以较低价格出售的权利。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降低二手房屋售价进行销售并未违反任何现行的法律法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所设定的售价往往不允许低于税务机关规定的最低过户指导价,否则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存在抵押登记的房地产仍然可以进行二手买卖交易。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抵押权人对抵押房产进行处理时,必须事先取得抵押人对此的明确许可,亦即抵押物非不可交易之物,只需要依法经得银行方面的批准即可。然而,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交易过程中,这一环节往往易被忽略无视。尤其在二手房屋交易市场上,相当多的房地产资源都设有用于借贷的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