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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书二十多天未下达不一定存在违规,需结合事故具体情形判断。
法律解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时限有明确规定。现场调查结束后应在十日内制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事故,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若事故复杂涉及检验鉴定等流程,二十多天未下达责任书可能属于正常情况。此时可以向负责该事故的交警部门询问进展,了解是否因检验鉴定未完成等合理原因导致延迟。若发现交警部门存在违规拖延的情形,可向其上级部门反映。如果对事故处理流程或自身权益保障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8 10: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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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书二十多天未下达不一定属于异常情况,具体需结合事故的实际处理进度判断。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事故责任书的时间有明确规范。一般情况下,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应制作完成;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逃逸人员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需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若事故情况复杂,涉及检验鉴定等环节,二十多天未下达责任书可能属于正常情况。
2.可主动联系负责该事故的交警部门,询问责任书的制作进展,了解是否因检验鉴定未完成等合理原因导致延迟下达。
3.若确认交警部门存在违规拖延的情况,可向其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督促其按规定及时处理。
2025-12-28 09:50: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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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限有明确规定,现场调查结束后十日内应完成制作。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逃逸人员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认定书。
(3)事故涉及检验、鉴定的,需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认定书。
(4)二十多天未下达认定书不一定属于违规情况,若事故复杂且涉及检验、鉴定等程序,该时长可能符合规定。
(5)当事人可主动向负责事故处理的交警部门询问进展,了解是否因检验、鉴定未完成等合理原因导致延迟。
(6)若发现交警部门存在违规拖延的情况,当事人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提醒:
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长时间未下达,建议及时与交警部门沟通确认原因,如遇违规拖延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具体处理方式需结合实际案情确定,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5-12-28 09:0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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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十多天未下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一定存在问题。若事故涉及车辆性能检验、伤情鉴定等专业检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五日内制作认定书,因此二十多天可能是因为检验鉴定尚未完成。
(二)可主动联系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询问认定书未下达的具体原因,确认是否存在检验鉴定等合理延迟事由。
(三)若交警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出具认定书,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025-12-28 09:0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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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通常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十日内出具责任认定书;涉及肇事逃逸的,在查获逃逸人员和车辆后十日内出具;需要检验鉴定的,在结论确定后五日内完成文书制作。
事故发生二十多天未收到认定书不一定有问题。若事故复杂需检验鉴定,等待时间延长属于合理情形。
可主动联系负责该事故的交警部门询问进展,了解是否因检验鉴定未完成等合理原因延迟。若发现无正当理由拖延,可向其上级部门反映。
2025-12-28 07:30: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