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员工因工作造成公司损失的
赔偿金额,需根据
劳动合同约定或实际情况,结合因果关系、过错程度及合理损失范围确定。
法律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员工因工作造成公司损失时,首先应查看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若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若无约定,需综合考量损失与员工行为的因果关系及员工的过错程度。
损失范围通常包括直接
经济损失,如原材料损毁费用、设备损坏后的维修费用等;
间接损失若属于可合理预见的范围,比如因业务延误导致的订单损失,也可能被纳入计算。
同时,计算时需扣除员工正常履职中难以避免的合理损耗部分。
此外,公司需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具体数额及与员工行为的关联,否则可能无法获得相应
赔偿。
若您对具体损失计算或赔偿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解答。
案情回顾:小许系某制造公司员工,负责操作生产设备。某日其未按操作规范检查设备,导致设备故障停运。公司主张损失包括设备维修费5000元、停产原材料浪费3000元、订单延误
违约金2000元,合计10000元要求赔偿。小许认为违约金属间接损失不应赔,且公司未扣合理损耗,拒绝全额支付。双方无劳动合同相关约定。
案情分析:1、本案无劳动
合同损失赔偿约定,应考量小许过错程度及因果关系。小许未按规范操作存在重大过失,与设备故障及后续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
2、直接损失如设备维修费、原材料浪费属合理范围。间接损失如订单违约金需判断是否合理预见,若公司能证明其因故障直接导致且可预见,则可能支持。
3、计算损失应扣除合理损耗,公司若未剔除员工正常履职难以避免的损耗部分,该部分不应由小许承担。
4、公司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损失数额及关联,如维修费发票、原材料清单、客户扣款凭证等,否则将面临举证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