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员工未
签合同出事,若在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原因,能证明
事实劳动关系,就算
没签合同也算
工伤,老板要担责
赔偿,像操作机器受伤,老板不能免责。
2.单位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书面合同,要每月付员工
双倍工资。
3.若员工出事和工作无关,老板一般无
赔偿责任,但可能基于公平原则补偿。
关键是确定出事与工作关联和事实劳动关系。
案情回顾:小朱受雇于小胡的工厂,但双方未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一次工作时,小朱操作机器不慎受伤。小胡认为未签合同,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小朱则表示虽无合同,但在工作中受伤,小胡应负责。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能证明小朱与小胡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小朱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小胡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不能因未签合同而免责。
2、根据《
劳动合同法》,小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小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小朱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3、若小朱出事与工作无关,小胡通常无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但可能基于公平原则给予一定补偿。关键在于确定小朱出事与工作的关联性及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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