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
工资,算六个月总额。
2.
死亡赔偿金:
依死者年龄和当地上年度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算。
60岁以下算20年;
60岁以上,每长一岁减一年;
75岁以上算5年。
3.被
扶养人生活费:
按扶养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以当地上年度城镇或农村人均消费支出算。
4.若死者生前就医,还有
医疗费、
误工费等。
具体赔付结合事故责任和死者情况定。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不慎撞上行人小丽致其死亡。事故发生后,双方就
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只需赔付少量金额,而小丽
家属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多项费用,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丧葬费应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根据小丽年龄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若小丽六十周岁以下按二十年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3、若小丽有被扶养人,还需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4、若小丽生前有医疗救治,小朱还需赔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具体赔付需结合
事故责任认定、小丽具体情况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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