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老
工伤人员待遇涵盖以下方面:
一是旧伤复发医疗待遇,复发时治疗费用可报销。
二是
停工留薪期待遇,期间
工资福利不变。
三是
伤残津贴,由单位按月按等级支付。
四是生活
护理费,按护理依赖等级发放。
五是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和等级计发。
参保者由基金支付待遇,未参保由单位承担。
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还有两笔一次性
补助金,标准依认定等级和当地规定。
案情回顾:小许曾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旧伤复发后,小许要求公司报销治疗费用,公司却以小许已离职为由拒绝。小许认为自己虽已离职,但旧伤复发治疗是工伤所致,公司应按老工伤人员待遇报销费用。此外,小许还提及停工留薪期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且伤残津贴发放不足。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可享受相应治疗费用报销。小许旧伤复发治疗属
工伤待遇范畴,无论是否离职,若此前
工伤认定有效,就有权要求报销费用。
2、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违反规定。伤残津贴应根据
伤残等级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公司发放不足也不符合规定。对于已参保的老工伤人员待遇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费用。小许的情况需结合其参保状况及当地规定确定具体待遇标准。若
解除劳动关系,小许还可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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