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
因工负伤且丧失或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一般单位不得按《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约。
2.若职工主动
协商一致解约,或有严重违纪等过错,单位可
解除合同,如职工严重失职致单位重大损失。
3.单位
违法解约,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
不要求或无法履行,单位按
经济补偿二倍支付
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一年补一
月工资。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处于
工伤期间,其所在公司却提出与其
解除劳动合同。小朱认为自己在工伤期,公司不应解除。而公司称小朱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即便其处于工伤期,公司也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一般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若公司能证明小朱存在此类过错,其解除合同有合法依据;若不能证明,属于
违法解除。
2、若公司违法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小朱可要求继续
履行合同;若小朱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支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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