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首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
单位不续签需给
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
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2.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
工资三倍,补偿按三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月工资指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3.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走劳动
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年,与公司签订的第一次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再与小朱
续签劳动合同,小朱要求公司
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认可需支付补偿,但在
补偿金额计算上与小朱产生分歧。小朱认为应按自己过去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司则认为小朱工资过高,应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
公司不续签合同,应向小朱支付经济补偿。
2、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小朱工作三年,应获得三个月工资补偿。若小朱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且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双方就工资计算标准有争议,小朱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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