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民营企业公司总经理节假日上班是否算
加班,得区分不同情况。
要是总经理和企业是
劳动关系,判断是否加班,主要看是否受单位管理、有无明确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等。如果总经理和企业签了
劳动合同,接受企业管理,遵守考勤制度,节假日被安排工作且没补休,一般就算加班。企业要依法支付
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得支付不低于
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报酬。
要是总经理属于企业
高级管理人员,对自身工作安排自主性较大,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通常就不算加班。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和职责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机动作业的职工的工时制度。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得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在这种工作制下,企业不用因节假日工作额外支付加班工资。
给总经理们的建议是,先确认自己的工作模式和制度,如果认为存在加班情况,可与企业协商加班工资。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
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民营企业的总经理,在节假日期间被安排上班。小朱认为自己应获得加班工资,而企业则认为小朱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应算加班。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他对自身工作安排有一定自主权,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也经过了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案情分析:1、判断总经理节假日上班是否算加班,关键看其是否受单位管理、有无明确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等。若总经理与企业
签订劳动合同,接受企业管理,遵守考勤制度,节假日被安排工作且未补休,一般算加班,企业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2、若总经理属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对自身工作安排有较大自主权,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通常不算加班。本案中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已获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所以企业无需因小朱节假日工作额外支付加班工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