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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申请究竟由谁来提出

时间:2026.09.12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 阅读:1298人
律师解析:
工伤待遇申请主体有两类。
单位是主要申请主体之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能适当延长。若单位没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这段时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单位承担。
若单位没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正常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及时申请,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自行申请,保障受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建议单位及时履行申请义务,避免承担额外费用;职工和相关人员要留意申请时效,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其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小许受伤已过去半年,单位仍未申请。小许认为自己应享受工伤待遇,打算自行申请,可单位却称应单位申请才有效,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申请时限可延长,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费用由单位负担,本案中单位未按时申请,存在过错。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小许有权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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