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精选解答 > 离婚时给孩子房产之后还能否要回

离婚时给孩子房产之后还能否要回

时间:2026.06.1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46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把房产给孩子,通常不能随意收回。若已完成产权过户,房产所有权转移,一般不可撤销赠与
2.特殊情况可撤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赠与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得知撤销事由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
3.若房产未过户,且非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将共同所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儿子小胡。之后,小朱反悔想收回房产。此时,该房产已完成产权过户登记到小胡名下,但小胡对小朱态度恶劣,经常辱骂小朱,严重侵害了小朱的精神权益。小朱认为小胡的行为让他有权收回房产,而小丽则觉得既然已经过户就不能收回,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孩子且完成产权过户登记后,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已转移,赠与人通常不可撤销赠与。本案中房产已过户到小胡名下,符合此一般情况。
2、然而,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小胡辱骂小朱,严重侵害了小朱的精神权益,小朱若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是有法律依据支持其收回房产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