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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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暴起诉离婚,开庭调解时间由法院依工作安排而定,无明确法律规定。简易程序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实践中法院多在立案一至两个月左右安排调解。遇家暴危及人身安全可申请保护令,法院72小时内裁定,紧急情况24小时内裁定。起诉时收集家暴证据能更好维权。

家暴导致流产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属于法定过错情形,因家暴导致流产,受害者身体和精神遭受痛苦,可在离婚诉讼或单独提起诉讼时,请求施暴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父母多年持续家暴,若涉及刑事犯罪,法院会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视情节以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等定罪量刑。在民事案件中,如离婚诉讼,法院会认定家暴为过错情形,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倾向无过错方,同时可能为受害者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多次进行家暴可能涉嫌虐待罪或故意伤害罪。若构成虐待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不以次数定成败,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家暴属认定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若有充分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即便一次家暴,法院也可能判离;证据不足,多次家暴也可能不判离。第一次不判离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再起诉,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