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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井下工作因疾病死亡的怎么赔偿

时间:2026.05.26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320人
律师解析:
工人在井下工作时因病死亡,赔偿情况分多种。
要是工人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可视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其近亲属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拿到三笔钱。一是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金额;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依靠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工人突发疾病死亡,但不符合“48小时”条件,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用人单位也许要按规定给予非因工死亡待遇,像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等,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比工伤赔偿少。
另外,若用人单位没给职工交工伤保险费,职工出了工伤事故,就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要是用人单位不支付,先从工伤保险基金垫付,之后用人单位再偿还。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名井下工人。一次工作时突发疾病,被紧急送往医院。若小朱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其近亲属要求按工伤赔偿;若超过48小时死亡,用人单位认为不能认定工伤,只愿给予非因工死亡待遇;且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小朱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若小朱突发疾病死亡不符合“48小时”条件,一般不能认定工伤,用人单位需按各地规定给予一定非因工死亡待遇。
3、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小朱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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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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