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鉴定伤残后,护理费
赔偿时间分情况而定。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护理期限通常到停工留薪期结束。要是单位没派人护理,就得给
工伤职工支付
护理费。各地支付标准不一样,有些地方是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来算。
评定
伤残等级且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的,按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三个等级,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开始,直到工伤职工情况有变,不再符合享受护理费条件为止。比如工伤职工恢复了生活自理能力或者死亡,护理费就会停发。
要是工伤职工和单位在护理费赔偿时间上有争议,不用慌,可以先协商,也能找相关部门调解。要是这两种方法都行不通,还能
申请劳动仲裁,甚至去法院提
起诉讼。大家遇到这类问题,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工伤鉴定为伤残。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评定伤残等级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小朱需要生活护理。但用人单位和小朱就护理费赔偿时间产生争议,用人单位认为应按停工留薪期结束计算,小朱则认为应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次月起算至不再
符合条件时止。
案情分析:1、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护理期限一般截至停工留薪期结束,具体支付标准各地规定不同,部分地区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
2、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次月起,直至工伤职工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护理费条件为止。若双方就护理费赔偿时间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劳动
仲裁或
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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