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假期也就是
停工留薪期。它从啥时候开始算呢?一般是职工因为工作受伤,或者得了
职业病,得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治疗的时候就开始了。不过,有时候会延后计算,情况还挺多。
要是因为工伤治疗需要,
医疗机构开了证明,说要延长停工留薪期,那延后的时间就从原来停工留薪期结束的第二天开始算。打个比方,原来的停工留薪期是3个月,到期后医院建议再延长1个月,那这延长的1个月就从3个月期满的第二天开始。
要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伤还没好,还得接着治,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并且经过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新的停工留薪期也是从原来停工留薪期结束的第二天开始算。
这里要提醒大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能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
伤残等级,原来的待遇就停发了,要按照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3个月期满后,小朱伤情未痊愈,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建议延长1个月。但公司认为小朱应尽快返岗,不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因工伤治疗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需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从停工留薪期满次日起算延后的期限。本案中,小朱有医疗机构的延长证明,其要求延长1个月停工留薪期是合法的。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小朱此次延长未超出规定范围,公司应按照规定给予小朱延长的停工留薪期。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