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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人员死亡有何待遇

时间:2026.03.20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169人
律师解析:
1.法院工作人员工伤死亡近亲属能从工伤保险基金获三项补偿。
丧葬补助金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供养亲属抚恤金给依靠死亡职工生活且无劳动能力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2.非因工死亡,遗属可领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各地标准不同。
3.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的,遗属还能按规享抚恤待遇。

案情回顾:

小朱是法院工作人员,在上班途中遭遇意外不幸离世。其家属对于小朱的死亡待遇产生争议,部分家属认为小朱是在上班途中出事应属工伤死亡,可按工伤标准领取待遇;另一部分家属觉得可能是非因工死亡,应按非因工标准领取。双方各执一词,不知如何处理,遂咨询相关部门以明确待遇。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属于工伤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小朱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若小朱属于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具体标准由各地规定。若小朱被认定为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其遗属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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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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